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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年一聘的消債人員,
我想,在苗院工作的二年又七個月間,
我工作上唯一肯定自己的地方大概就是細心與積極。
至少我是被選擇留下來的那一個,也是被上司肯定的標誌。

然後,轉眼又到了十二月,面臨是否仍會續聘的關鍵時刻;
與去年不同的是,這次,我不想變成被選擇的那位,我想主動選擇我的去留。
這代表我比去年成長了(自我感覺良好XD)。
然後,我選擇離開,當集將面臨二十七歲的這時刻,
我要離開了;去增進我的專業。
關於一個沒有前瞻性的工作,這是最好的選擇吧!
環顧自己的性格與對自己最大的利益,我做出了離開的抉擇;
如果我想努力考試的話。

做這選擇最大的因素是我媽的鼓勵,我真的很感謝她。
不管兩年後我是否考上,至少我的專業也比現在強多了。
對自己負責,我已經老大不小了,不能再讓爸媽擔心了T.T

對自己負責,這次真的要盡力而為了!
加油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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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chuis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